牠們和他們都是動物啊!從狗肉節反思「物種主義」

(本文作者為「不吃動物的人」網站創辦人林月,原文在佛門網上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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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林荔枝狗肉節

每年夏至(6月21日前後),中國廣西玉林市都會舉辦一個引人注目的動物節日——玉林荔枝狗肉節。顧名思義,正是一個標榜吃狗肉(和荔枝)的民間傳統節日。據聞每年這個為期約十天的狗肉節,都會屠宰成千上萬狗隻,以供食用。[1]

(圖:網上圖片)
(圖:網上圖片)

吃狗肉,對於一些朋友來說,相信是匪夷所思(殘忍⋯⋯下刪一千字)的一件事。狗肉節的實況,在此不贅,僅以「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」(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)寵物部主任凱利歐米拉(Kelly O’Meara)的一段話概括之:

「整個交易的所有部分都極其殘酷,沒有任何文化有藉口讓這樣的情況存在。當這些狗被捕捉後,他們被放入極小的鐵籠裏,一個疊一個,在長途運送過程中很多狗被窒息而死,牠們沒水、沒食物、沒休息,並暴露在極為寒冷和極為炎熱的天氣中,那些倖存者最後面臨的是被殘酷地屠殺,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不能在任何國家繼續發生,這真的是極度殘忍。」

的確殘忍。十分滿分的話,該有十分?

狗肉節的「動物實驗」

可是,如果將狗肉節的狗,換成其他動物,又是否依然十分殘忍呢?我們來做個「動物實驗」。

如果換成了「貓」,變成「貓肉節」,殘忍指標同樣以十分滿分的話,不知會有幾多分?

如果換成了兔?

倉鼠?鸚鵡?烏龜?還是十分嗎?

牛呢?「不好意思,麻煩你七分熟。」

動物權利:物種主義(Speciesism)

以上「動物實驗」帶出了「動物權利」(Animal Rights)論述之中的一個核心概念——物種主義(Speciesism)。

(圖:網上圖片)
(圖:網上圖片)

「物種主義」也稱「物種歧視」,譯自英文「Speciesism」,來自「Species」(物種)和「-ism」(主義),經常與種族歧視(Racism)及性別歧視(Sexism)相提並論。創立「物種主義」(Speciesism)這個詞語的,是英國心理學家理查賴德(Richard D. Ryder),並由被譽為「現代動物權利之父」的彼得辛格(Peter Singer)發揚光大。「物種主義」由上世紀七十年代創立至今,半世紀以來深深影響了全世界對於動物保護的想法和態度,繼而牽起持續之今、席捲全球的素食浪潮。

物種主義的中心思想,簡而言之,就是將看待事情的標準,建基於「物種」這一個特徵之上。如果吃狗肉不對,吃貓肉不妥,那麼吃牛肉為甚麼卻沒有問題?狗、貓、牛,同是動物,都會痛,也怕死,為甚麼看待牠們的態度,卻差天共地?

不都是動物嗎?

狗肉節的支持者,通常都會反問反對狗肉節的人:「既然你說我們不該吃狗肉,那麼為甚麼你卻吃牛肉、豬肉、雞肉、魚肉?不都是動物嗎?」在純粹理論層面,狗肉節支持者其實思想一致,大意就是「所有動物都可以吃,管牠貓狗豬牛羊。吃狗吃牛,別無差異。」

至於認為吃狗肉不對的人,如果本身有吃其他動物,在純粹理論層面,正正演繹出物種主義的精髓:「不可吃狗,但可吃牛。」狗牛之別,就在「物種」,一隻是狗,一碟是牛。

值得留意的是,雖然狗肉節支持者對於「食用動物」的想法一致,背後其實也隱含物種主義:「不可吃人,但可吃貓狗豬牛羊。」他們只是在後半句的「動物部分」(貓狗豬牛羊)一視同仁,同時卻忘記了人類其實也是一種動物。

假設他們真的也會吃人,也許便算不上是「物種主義者」(Speciesist):即所有物種,也可以吃。

「一視同仁不必要地虐殺無辜動物」是否正當?大家實應深思。

沒有對錯,只有因果

如是因,如是果。有些人會吃狗,自有其自身及社會的千絲萬縷歷史文化背景因素,以及隨之而來的果報。有些人會吃其他動物,亦復如是。

將心比心,易地而處,慈悲之心自會流露,物種主義乃至種種人我對立,自然不攻自破,圓融為一。


[1] https://www.frdofanimal.org/創辦的人